索引号: | 4311000021/2020-02994 | 分类: | |
发文机关: | 市农业农村局 | 发文日期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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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永州之野”农业公用品牌(第二批)认定企业和产品名单的公示
根据《“永州之野”市级农业公用品牌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要求,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程序对申报使用“永州之野”农业公用品牌的企业和产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,认定第二批使用“永州之野”农业公用品牌的企业和产品为59家,经市政府审定同意,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(见下文)。
以下名单公示期7天。在公示期间,若对名单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情况。
联系电话:0746-8368192
联系地址: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0号永州市农业农村局
永州市农业农村局
2020年11月26日
“永州之野”农业公用品牌(第二批)认定企业和产品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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